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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恶意调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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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raokai
律师您好!
我是在广州,2个月前加入一家外贸公司,该公司由于是新设立的,各项规章制度都还不完善,所以当时也就没有特别的在意,在和人事部口头谈好了工资,以及试用期三个月后,就正式上班了。
头一个月还算可以,工资按照当时谈的照发,但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突然通知我可能要降低我的工资额度,我听后大为不满,已经作好了有关取证准备,但我心里没有底,且到了年底非常之尴尬,您看我该怎么办?谢谢!
QQ:1007518
手机:13416166579
2007年01月04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您好!

未签订劳动合同,显然对工资的约定不是书面的。现在公司提出调整工资额度是否有正当的理由。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如果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克扣公司,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拖欠工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鉴于您与单位的实际情况,可考虑先协商处理报酬问题。
2007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