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档案与辞职问题

档案与辞职问题

[已解答]
0人同问
梁先生
律师您好!
1、我2003年签约时被告知必须签五年否则不签,可是今年的毕业生却可以选择年限,此事与违约金相关,请问是否能要求改签?
2、我的档案被所在单位的上级单位即总院遗失,总院已开具遗失证明,请问我现在辞职的话,档案问题应由所在单位还是总院来解决?
3、是否能以此为理由少交或不交违约金?
2005年08月25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合同签订后,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更改。
应由丢失单位补上。
一般不能以档案丢失为由小交或不交违约金。
2005年08月29日
问题标签: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