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Y
- 陈律师,您好!我在这家公司任职己有4年,由于个人原因我于2006/12/28请辞,并要求2007/1/31正式离职,由于我司的年终奖按往年都是在农历年前发的(2 月初),按时间来看我离职前就无法拿到该奖金。我想请问,我有没有权利去争取这部份奖金呢?请速回复为盼,谢谢!
- 200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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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比较难。虽然按你已经工作过的月份来主张奖金,应算是比较公平的,但很多企业还是不愿意给。如果你们合同中约定比较明确,可依合同来主张权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对年终将有很清楚的解释的企业内部规定,也可作为依据。如果没有依据,你主张起权利来,就会变得比较困难。
- 200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