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lixiaoxiao
- 我于2001年与现在的公司(外商独资)签订了雇用合同,时间为5年;及一份派遣合同,公司送我们到日本总公司工作两年。
雇用合同中提到,如果在合同期间里我们被雇佣方违约的话,要向公司交纳培训及派遣所需费用,但未写具体金额。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在合同期间违约,公司向我索要巨额违约金的话,我必须付吗?
对于违约金,国内的相关的法律或规定好像没有最大金额的限制。
合同中写到,违约金:1。雇佣所花费用;2。派遣培训所需费用;
那么这些费用到底应该怎样计算?即哪些费用可以算作以上两项里?
如:工资,通勤交通费,房费(公司为我们提供宿舍),等等。而“雇佣所花费用“
有应怎样解释具体内容呢?
恳请您于百忙之中一定给予解答。不胜感激!
谢谢!!
- 2002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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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与律师直接联系为好。
- 2002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