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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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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同问
高进
您好!
我是2007年三月毕业的一名研究生,之前与一家用人单位签定了毕业生三方协议。现在想毁约,但是那家用人单位说需要学校先同意毁约才行,但是学校也不愿意为了个别学生而得罪用人单位所以也不给答复。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我就不能毁约了?如果到三月份我毕业了是不是就与学校没有关系了,是否那个时候就不需要学校同意,不再需要三方协议了?还有就是毕业后如果我就是不去之前的那家用人单位,强行毁约赔偿给他们违约金,是否可行?谢谢!
2006年12月27日
杨东升
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解答的 律师真的无法就这个问题作出详细的可行的解答的
2006年12月30日
问题标签: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