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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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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
你好:我是2004届工商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由于刚毕业时年幼无知和一家五星级酒店签订了四年的劳动合同,可工作过程中发现完全不是自己想象的工作,首先做了半年的服务员,每天起早贪晚,刷盘子、刷碗、擦地、刷马桶,委屈的同时也感到后悔,可是合同已经生效了,想走不容易,于是每天就盼着定岗,终于我现在从事销售工作了,这在我们酒店几乎是最清闲的岗位了,可每天至少也要工作十二小时,有时十四小时甚至更多,可工资奖金却不能按时发,工资是每月10日再发上个月的,奖金更是从年后到现在都没发,而平时加班费也会以各种学习培训的名义给取消,我们这届大学生来了五六十人,坚持到现在的只有十几个了,大家都很无奈,也感觉受骗了,可真正走时还是交上了一万多元的违约金,我感到很气愤,不想也没钱交这笔违约金,请好心的律师帮我们出出主意,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应该怎么办?
2005年07月24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对你们的加班费,你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每天工作12 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你们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由于单位扣加班费,延长劳动时间等作法不合法,你们可依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200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