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英
- 您好:
我是2004届毕业生在青岛一家私企找到了一份工作,刚来到公司单位要求我们签了一份合同内容是:如果我们工作一年后辞职需交5000元培训费。我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减低了我们的工资,现在我想辞职,可是现在公司要我们拿出5000元培训费才可以辞职(并且扣押了我们的一些证件),可是我们在试用期期间从7月10号到现在公司只对我们进行了7天军训还有让我们到公司的草场进行草坪管理,并没有对我们进行这是的培训,请问我在试用期提出辞职这5000元的培训费我应该交吗?我想马上考研,可是单位不给我证件,如果这样耗下去耽误我的学习时间,我 应该怎么能尽快解决?
- 2004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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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cl600772
- 不用交,扣押证件违反法律规定,可投诉
- 2004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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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有权不交纳的,建议你立即到劳动局投诉。
- 2004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