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瑶群
- 我是在68年食品公司招聘去公司搞收购担任开票付款员(临时工)。到74年转为县劳动部门确定的一种副业工,后担任食品公司此财务会计。
1978年10月国营商业和供销分家,我分到副食品公司担任统计,出纳,物价等职,83年担任副食品公司副经理同年入党。84年8月转县社合同制职工。85年调土产公司分管业务。86年任贾光社副主任。88年6月调回公司任经理。96年任书记。98年与土产公司合并。(内退)。
2000年6月以15年的工龄(焦养老金的年份)按合同制工人退休。但我工作30多年的工龄是我忘我工作而得来的荣誉30年,为何15年代替,我想不通??
请你给我提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 2006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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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律师对于此类问题也不清楚的,真的很抱歉的
- 200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