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想
- 杨律师:您好!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半年后上三险一金,我是到今年的 8月份到这个标准的,现在公司已经给我上了三险一金(已经从我的工资里扣除了我应交的那部分),但公积金卡和医疗保险卡还没有给我。我想问问您,此时我的三险一金手续是否办理完毕?如果我此时提出辞职,公司是否能把公积金卡和医疗保险卡给我?同时,在我找到工作之前,我的三险一金该如何交纳?此外,我还想问问您,我的工资是900―1000元,我的三险一金最低能上多少?
希望您能帮我解答一下,在这里先谢谢您了!
- 2004年10月29日
- 李想
- 另外,我是外地户口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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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理解你没有找到工作以前不交纳任何社会保险费用 ,已经交纳的单位是拿不回来的,
- 2004年10月31日
- 李想
- 杨律师:谢谢您给我的回答。我还想问问您,如果我又找到了新的工作,新工作单位会给我继续上三险一金吗,谢谢!
- 1970年01月01日
- 李想
- 我落上的那几个月,我该怎么补呢?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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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应当交纳的
- 200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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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理解不用补的
- 200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