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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被国家征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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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
律师你好,我想问你一个关于土地征用的问题。今年我们老家修水电站把我家的土地占用了,但钱被我幺爸领了,但是他却不给把钱给我们。我想请问这钱能要回来吗?
具体情况如下:因为读书的原因,我和母亲就把户口转到了外地(当然在外地我们也没有分到土地),但是原来的土地一直没有转让。我幺爸结婚后,幺妈没土地。而我们全家都在外地,土地就没人种。就把土地让给我幺爸种。当然,没有写合同转让给他们。而且每年的土地税都是我家交的(其中他们交了一年)。因为幺妈没户口,所以没有给我幺妈分土地。他们还因为这事被罚过款。因为这土地现在是我幺爸在种,所以村里就把那份土地的钱给我幺爸领了。我想请问村委能在我家没同意转让的情况下单方面把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我幺妈吗?现在这土地的使用权还属于我家吗?我们能要回这份土地被征用的钱吗?谢谢!
2007年12月28日
高兴
你好:

你家原承包的土地,如果没有转包,而是请自家的亲戚耕种,其土地的承包权属于你们。但,你和你母亲已经将户口迁移,其已不是原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实际上你们又没有耕种土地,所以你们要主张征地补偿方面的款项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1970年01月01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你好:

你家原承包的土地,如果没有转包,而是请自家的亲戚耕种,其土地的承包权属于你们。但,你和你母亲已经将户口迁移,其已不是原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实际上你们又没有耕种土地,所以你们要主张征地补偿方面的款项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请参考以下规定并对照分析: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007年12月31日
问题标签: 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