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关于应届生违约资询

关于应届生违约资询

[已解答]
0人同问
王晓锋
杨律师:
你好!
我是外地应届生应聘到北京一家大公司,公司帮我解决了户口,同时在劳动合同上规定了如果在两年的服务期内解除合同我将缴纳4万圆违约金,但是目前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将我派遣到其下属的一家小的合资公司,该公司管理各方面都无法和原公司相比,同时我也不再获得原公司相应的待遇与福利,而是按照新公司的的规定执行。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提出辞职是否需要交违约金。我也问过原公司的人力资源,得到的结果是公司不能确定。
2004年05月13日
跟我情况基本相同,请杨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2004年05月13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不交纳
2004年05月13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 违约金 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