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yun
- 律师您好:
我们是某省医药学校的老师.大学毕业刚刚在这里工作半年.
单位说"长期聘用"我们两年,各方面表现优秀再签劳动合同,交三金.
我们感觉单位是在玩文字游戏,"长期聘用"就是"试用",他们想把试用期延长到两年.关于"长期聘用"就没有书面形式的东西,只是口头承诺.我们是在给单位交了200元押金后,单位给了我们一式两份的的"接课通知书"签名,里面根本没有涉及待遇问题.
我们的工资只有一个组成部分,那就是课时费,19元一节课,一个月一共上60节左右.寒暑假没有上课所以没有工资.没课时必须到办公室免费做事,否则将来就不会签合同.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 2007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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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你是属于事业单位,建议你到当地人事部门咨询。
- 2007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