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业生
- 我是应届毕业生,于2004年到青岛一家私企工作,刚去单位不久,由于要办户口单位收走了我们的毕业证件,而且还要我们签了一份合同,主要意思是单位对我们进行培训培训后如果工作一年辞职则给单位6 000元培训费,工作两年则交80%,7月来到单位我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由于近年效益不好,单位无理地辞掉了几个新员工,由于单位给我们的待遇远没有承诺的好,而且给我们的工资也不符承诺,在近两个月的试用期期间,第一个星期我们进行军训,而后则给单位草地拔草1 个月(我是学园林的)现在我们才进入正式岗位,我们好多人都感觉被骗了所以要辞职,而单位要我们拿6 000元培训费才给我们毕业证件,而单位并没有派我们出去培训,单位说我们军训和拔草时喝的水,还有招聘我们时所花去的费用都要我们给赔,我想问单位这样做合法么?我们该怎么做呢?他们不给我们证件我们该怎么做呢?
还有单位所说的6000元培训费我们应该给么?谢谢!
- 200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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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建议你到劳动局投诉
- 200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