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女士
- 我和前夫离婚时,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我带着孩子搬出来后一直租房子住,当时离婚时我欠他2万元钱,现在我贷款买了房子,几乎工资的70%每月都要交贷款,所以现在还不上他钱,他要起诉我马上还钱,要每月扣我工资,那样我就还不上贷款了,我能不能用每月他给的300元抚养费抵帐,因为我孩子才3岁,他现在又生了一个孩子,我不买房子,以后我孩子上不了好一点的学校,怕苦了孩子。谢谢律师给我解答!
- 200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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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这是两码事,应该不能相互抵销。
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孩子的抚养费,为了孩子的利益,你可以合法处理。
- 2007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