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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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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
杨律师,你好!相对于石家庄新乐市本地的人来说,我们是外来人员,几年来一直困扰我们的户口问题不知如何解决,现请法律顾问帮忙解决,以下是事情的由来.
1998年7月份我们从学校经过双方选择来到新乐市,当初接收我们的单位名字是新乐南能热电有限公司,理所当然户口也就落在了新乐市,当初公司在筹建中,公司计划1998年12月员工正式上岗,我们从1998年7月至11月底由新乐聘请老师讲课, 由于公司资金不到位,无法投入生产,公司决定继续培训员工,直到1999年9月17日,公司连厂房的轮廓都没有,于是口头放假两个月, 说两个月后通知员工上班,但是等我们等到通知却是2001年5月份,放假期间大部分人都另有工作,于是没有回新乐市.就这样,现在公司的名字又改为石家庄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公司人事部要求我们把户口拿走,但是必须交7000元钱, 公司解释说收得是当初的培训费.我们不知道这7000元钱收得是否合理.石家庄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现在又与新乐市当地派出所填了协议,凡是电厂员工回来办理任何事情,都得必须经过电厂同意(也就是说必须拿户口本,我们的户口是集体户口,所有户口本在一个人手里),我们现在到派出所查身份证的另三位数都查不出来,更别说办其它事情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急!急!谢谢!
2003年11月08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找派出所解决
2003年11月10日
问题标签: 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