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广
- 我是一名2003届毕业生,今年7月份与一公司签定《就业协议书》。如今因公司不能兑现当时和我商谈的待遇而提出辞职,但公司不肯接受,且在此期间不给我交纳三金。我们尚未签定劳动合同,我若一定要走公司是否可以签定协议书为由卡我的档案或要我交纳违约金?当时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上没有标注违约金,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谢谢!
- 2003年11月07日
-
-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走
- 2003年11月08日
- 李广
- 公司如果要卡我的档案,是否要交一定的违约金那?请杨老师解答!!谢谢杨老师!
- 1970年01月01日
-
-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不
- 2003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