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
- 律师同志您好:
我是一名2001年的毕业生,有一些问您焦点访谈了。
当时我刚毕业时,与河北省文安县一建签订了毕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而由于他们所说的与所做的不符(他们说工资月七八百块,日工作8小时,可实际上我在工地日工资20元,而且没有星期六日,日工作12小时,请假没有工资),一个月后我跳槽到北京一家公司。
当时我刚去公司时,他们说要给我们办理户口,于是我将户口迁移证交给了公司,可公司却找种种借口迟迟不给予办理(和我一起去的同事直到9月18日才办理完户口,而我们是7月1日交给他的),后来当我走时跟他要户口迁移证时,他却不给,还说,没有了,丢了。胳膊拧不过大腿,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不辞辛苦又补办了一个,可在那一个小县城了,纯碎是由一个关系链组成的,他们早已打好了招呼,当我去劳动局时,管户口的绍股长一看我的名字,当即就说,你不在这儿上班了,我们怎么给你办,我们办不了,......你的户口黑着就黑着,反正不能落。
我想问一下,公司有权扣我们的户口吗?是不是我只能黑着户口?从此不能再落下?
还请您给我一个解决的办法,衷心的感谢您
- 200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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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 200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