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胜利
- 我是一名护士,今年刚毕业,通过参加人事局的考试被一家国有医院录用,并办理了户口,身份证,及所有的关系。在医院已经上了一个月的班了,后来在查体中发现我是一名乙肝大三阳患者。因为我们今年有规定进入医院后有一年的试用期,再查出病后,医院就要辞退我,我咨询过一些医学方面的专家他们都说医院没有理由剥夺我的劳动权利,而且因为他们的没有保密,使医院的人都知道我的病情我现在没有任何的症状,可是他们却不让我上班,我很痛苦,请杨律师帮帮我。谢谢
- 200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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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大三阳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你不应当再上班了
- 200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