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y zhang
- 请教: 如何我先生在我们认识和结婚前欠下别人一笔钱, 但在我们结婚, 债主因欠条已过期, 要求我先生再重新续签, 我先生续签了。最近,我想买一间房(前提是买房的首期等钱完全是我出钱,而且日后供房也由我一个人出钱,因我夫现也没能力付款),请问,如果我在买房前与先生到公证处签定一份合同,确认此房不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日后如果我先生因欠款问题打官司,法院有权会要示我卖房来帮先生还钱吗?我在买房前如何才能避免日后因官司问题要变卖房子?
谢谢帮忙
- 200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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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对,办理结婚前财产公证和结婚后财产的约定公证即可
- 200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