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莉
-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您帮忙给解答一下:
1、我在一家合资软件企业工作,签订了四年的劳动合同,规定违约金是五万(我第二年也就是现在的年薪是五万),公司说四年之内只要辞职,都要交违约金,这合法嘛?如果我想辞职,该怎么办?
2、关于养老金也有一点问题,我不清楚北京市的规定,不知道该怎么算,但是我的月薪是4000元,加上补助有4300左右,我的基本工资是1000元,公司给我从工资里扣掉的养老金只有不到200元,这个比例合法嘛?我感觉是不是太低了?难道按基本工资上养老保险嘛?
3、关于住房公积金也有一点问题,我是2005年7月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一年公司说因为是合资高新企业,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20%,不给我们交,让我们签了一个放弃缴公积金的协议,说都算到工资里了,当时刚毕业不清楚就签了,第一年没缴公积金。今年我申请缴,公司说比例太高,全部要个人缴,这样我每个月的工资要扣1300多块钱。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嘛?
请问公司不合法的地方我该怎么处理呢?现在感觉公司的待遇在行业里太低了,请您帮帮我,我该怎么办呢?万分感谢阿,期待您的答复!
- 200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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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按照北京法规规定是应当交纳违约金的,对于社会保险问题,律师认为你不必要太认真的,其实如果给你交纳的这些费用,工资就不那样高了的.
- 200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