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W
- 杨老师:
你好!有两个问题想问你。一:我从现在所在的公司辞职了,因为去新单位要三个月的试用期,所以新单位要等我工作三个月,过了试用期以后再发调档函和户口调令过来.请问新单位的做法有问题吗?
二:我从现在的单位走,如果不能立刻将户口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转走,公司就要我交500元的押金,如果我在离开公司1月的时间内不能将户口从公司拿走,那么公司就要扣了那500元押金,并且要按天收取保管费,请问这合理吗?望解答
- 2003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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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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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