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盗
- 杨律师,您好,我是一名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在广东顺德一家公司工作。到公司报到后与公司签订了双方协议,协议里面的内容包括一条“扣押证件,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不满三年合同期离开公司要交纳1万元毁约金”,来到公司后的实际情况非常糟糕,与招聘时所述大相径庭,但工作两个月了,他并没有给我们办理任何劳动保险,他对我们说是要等三个月的试用期过了以后才给办;而且头两个月的工资还没发。我的试用期还没到我想辞职,想请教一下这样做是否已经算违约,如果我想辞职的话,老板扣着我的挡案和户口,证书不给,我该怎么办,期待着您的答复,万分谢谢 !
- 200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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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可以辞职。
- 2002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