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qcm
- 我毕业后直接进入一家公司,当时公司给解决北京户口,但是签了个服务协议要工作满3年,违约金2万。
但是我工作未满2年就离职了,档案一直挂在公司,我现在想把档案有集体存档改为个人存档,但是因为我没缴违约金公司不给办。
现在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不交违约金公司是不是就有理由不给我办理。另外违约金是不是应该是逐年递减的,因为当初合同上并没有逐年递减,所以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约定的。
谢谢
- 2006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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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于违约金,北京地区规定不得超过12个月工资标准。
2、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可以不办理解除手续。
- 200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