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
- 我于48年生,于95年在某私营企业打工至今,公司是每年签一次合同,我于去年10月与公司续签了劳动合同,合同还未过期,现公司说按照公司制度以及国家相关制度通知我办理退休手续,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如果公司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我是否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能获得多少?
谢谢!请尽快回复我!急!
- 200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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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愉忠
- 朱愉忠律师
- 你好:
在合同期限内单位如果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一年为一个月,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 2006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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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愉忠
- 朱愉忠律师
- 你好:
如果在合同期限内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一年为一个月,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 2006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