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红
- 高律师:您好!
我是在2003年4月份在A公司上班,当时是由另一公司B公司老板介绍去的,这两位老板是朋友。后来交了1000元押金。03年10月份我去了这两位老板合资的另一家C公司,这押金一直未退,再后来其中A公司老板出事了,被刑拘了。C公司倒闭了。我又到了B公司,后来A公司老板的弟弟接管了A公司,我找过他要押金,可他老是躲闭,直到现在我也未要回押金,请问我该怎么办?当时未签合同,只给开了一张收据,没有盖公章,请问如果对方不承认收过我的押金怎么办?
- 2006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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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 200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