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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劳动争议问题和一个其他问题,请帮忙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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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cghy
1、我产假期间一直坚持工作,现在想申请加班工资,请问可以吗?
2、春节前请假休息几天,说估计三天,但因交通问题延误在机场,实际休了六天,单位按年休三天,旷工三天处理合法吗?其中第五天与单位联系并说明了情况。
3、单位在事实不清楚的情况下对我进行停职处理,合法吗?
4、领导打击报复迫害干部问题应怎么样诉讼?
2013年07月11日
关礼
联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关于您的问题:
1、我认为你在产假期间上班是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事实基础的,但要看在此期间上班的原因,可能会对结果产生影响。
2、你如果能够证明“请假休息几天”的事实,并且单位已经同意,那么用人单位按照旷工处理就是不合适的,另外单位说“旷工三天”有没有什么处理意见,如果该认定对你产生了影响你可以主张已提前请假并与单位进行了说明来抗辩。
3、关于停职要看停职的理由的,以及停职是否对你的薪资产生了什么影响,如果单位无故停职且扣发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则可能涉嫌不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问题。
4、“打击报复、迫害”的事情,在有相应证据的情况下,你可依据公司采用非法的手段恶意逼迫你离职来申请劳动合同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某人的具体行为给你造成了某些伤害,你可以根据事情的具体情况选择采取民事诉讼来维护你的权益。
2013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