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ingxzhang
- 律师您好!
(1)乙的实际出资是90万美元(第一期出资80万美元,第二期出资10万美元有效),甲的实际出资是66万美元(第一期出资66万美元,其中机器设 备出资30万美元,通过收购的出资36万美元,第二期出资20万美元无效),按照99:66的比例分配利润,乙公司应分配利润=360×90/(90+ 66)=207.68(万元),甲公司应分配利润360×66/(90+66)=152.31(万元);(2)如果甲
公司的第二期违规出资20万美元计入 其实际出资额,则按照90:86的比例分配利润,乙公司应分配利润=360×90/(90+86)=184.09(万元),甲公司应分配利润=360× 86/(90+86)=175.91(万元)。我想知道什么时候用第一种方法,什么时候用第二种方法?谢谢!
- 200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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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付克
- 阎付克律师
- 你好!
这个问题你最好自己根据情况的变化而选择。律师不知道你的情况,同时也没有跟踪你的情况。
- 2007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