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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么做符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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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4820
你好!
我是公司的一位员工,我工作将近两年,前两年的合同我都签了,今年的合同我还没有签。我是去年10月结的婚,今年三月份我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于3 月20号正式填了辞职申请,但是最近我们领导不让我那么早就走,她说大领导是27号签了申请,而且接我岗位的人现在还没有,意思是让我做到4 月底才能走,公司这样做合理吗?请问我该什么时候可以正式不用去公司上班?难道真要等到他们招到人我才能走吗?我真的很着急,因为我所在的公司辐射很大,怕对我肚里的胎儿有影响,所以我请律师能尽快帮我,尽快给我答案好吗?谢谢
2006年03月30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你递交申请后此日起算,过了条30天,你就可以不用再到公司上班了。
特别的,如果工作环境对胎儿有不好的影响,你可以申请仲裁,尽快离开公司。
2006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