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园山
- 本人是江西南昌师范大一新生,由于个人原因本人决定退学,退学申请书在本月初就递交校领导,可是校方以无家长签字为理由退回申请书。本人于本月十五号赶往福建泉州请家父签字。并于23号履带家父签字退学申请赶回南昌师范找校方办理退学。由于校有关人员一直神龙不见首。直拖26号,也就是今天才找到四位退学相关人员签字{一共要8位领导签字才行}。 可在校长那里得到的答案切是入学时间已超过一个月。不退学费。 我于9月5号入学时共交一年学杂费及住宿费共计1万元。 可现在切一毛钱都不给退回。 请问 我该怎么办?继续在学校读书已经不可能了。
- 200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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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付克
- 阎付克律师
- 你好!
你可以向当地的教委反映这个问题,通过协商处理问题。实在不行。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2007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