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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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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ying2
您好!请问我在原来单位签的1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在合同还没满的前2月单位在没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就让我回家待岗,等合同到期的时候就催我去单位让我主动写辞职报告,请问是单位不要我干的,而且我的工作又没出任何问题,为何要我主动写辞职?我主动写辞职的话是不是单位就一分钱都不补助给我了?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话单位应该给我补多少?谢谢!
2015年06月04日
弘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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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原因,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您待岗。非本人意愿,您也可以拒绝写辞职书。劳动合同终止未与您续签的可主张经济补偿。
201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