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陈
- 你好,律师:我爱人因要回老家照顾其父(其父孤身一人),要求我调到老家工作。由于此事经常夫妻间吵架。因此我决定调动工作,用人单位都已找好。我所在的单位也同意调出,但人事权在主管局,主管局领导不同意,采取回避、拖延时间的办法,根本不管我的家庭矛盾。我报告已交近一个月还未得到回复,请问这种行为合法吗?另外本市我个土政策,高级职称必须服务五年以上才能调动,这符合有关规定吗?请帮帮我,我太苦恼了。
- 2003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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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合法的,不过你可以辞职的
- 2003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