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ng750312
- 我2013年6月15日到北京城乡总承包部工作,谈好工资7500元.上保险.每年多给一个月工资等条件。可是发工资是按6000元发的一直到2016年2月份,我的劳动合同时2014年8月份签到,我的保险也是从2014年8月上的。现在公司把我们辞了,也没有给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我想要回欠我的工资,可是公司不给,公司应该怎们补偿我,我该怎么办
- 201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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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 2016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