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江
- 我是广东某工厂的一名打工者,在厂里的车间当一名班长,在一次向手下员工布置工作时,对方不服从安排并动手打我,结果是我头上被对方打伤并缝了7针,结果让我很伤心的是,老板来了当时看见我血流很多也不送我上医院,并打电话报警,就不管了,我和老板之间没签劳动合同,我想问这属于工伤吗?这笔医药费应该由谁出?急盼回复,谢谢!!
- 2004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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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
- 不是工伤,打人者出,不过律师认为你可以就此以厂家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部分治疗费用,因为厂家是受益的第三方。
- 2004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