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开鹰
- 扬律师:你好!我父母已离婚,我的抚养权归随母亲,今年我满十八岁了,在读高三,母亲没有工作,无力支付我的学费,我想让父亲给我支付学费,但是法律规定子女年满十八岁父母可以不 支付学费,但是父母在离婚的时候约定子女在十八岁以后要是 还在读书就一人支付子女一半的生活费和学费(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上有注明),我想请问的是既然父母有约定,我是不是 可以让父母支付我的生活费和学费,要是父母不给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他们?官司可以打赢吗?盼回复!!谢谢!!!!
- 2007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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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你可以起诉你父亲的
- 200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