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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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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216
您好,06年我们家乡下造房,将工程包给一个包工头,建造过程中一名工人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左胫骨下段骨折,并鉴定为十级伤残。包工头在支付10000元医药费后不愿承当,现在该工人将4位包工头及我父亲共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6025.96元。因为我们找的包工头没有建筑资质,所以想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们是否有责任,如果赔偿,责任是怎样分配的,因为有5个被告,四个包工人员,谢谢
2008年03月11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你好!

一般情况下,乡下建房需要有资质的工匠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却不符合承包的资质等情形,作为建房人可能会被认定为雇主,而受伤的工人可能被认定为雇工,依法雇主承担雇工的人身损害赔偿。本案最好进行协商,多方面各承担一部分以解决矛盾。
2008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