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王
- 杨律师,您好!我于今年4月离开前公司,去北京中四达人才机构(公司存档地)办理转档案时,他们拒绝办理任何业务,理由是公司还欠他们钱.据了解是员工的四险一金一直由人才机构垫付,但公司没有给人才机构钱.公司在5月份(即非典期间)宣布解散,现在已经名存实亡.
中四达人才机构又要求所有的员工全额补给所欠钱后方可办理各种业务(即由员工自己交所欠的钱),缺一不可.当有的员工不愿自己交钱时,中四达人才又说他们办理业务只对公司,不对个人......
这种情况我们员工该怎么办?
谢谢!!
- 200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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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起诉公司
- 200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