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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艳
您好!请问:我家人在09年10月6日在给公家单位干活的时候不慎把右手的食指锯掉了一节半,在医院进行了残端闭合。我想问的是除了误工费、陪护费、车费及医药费以外,我应要多少伤残费合理?
请及时回复,谢谢!
2010年01月10日
张驰
你好,建议你去申请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规定,工伤职工可以得到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待遇
2010年01月11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