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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量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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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刚
您好!2007年11月我村村支书在邻县花6000元雇了七人,在一天晚上携带铁棍和刀子翻墙入院将我村村主任打伤(经鉴定为轻伤).检察院目前批捕了4人(含村支书),另外4人监视居住,但受害人目前并未和任何人进行调解,请问黎律师检察院的做法对吗?对主犯和从犯应如何量刑?
2008年01月08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你好!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对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进行民事赔偿的调解。“在公安侦查环节犯罪嫌疑人不同意民事赔偿的,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期间主张进行再度调解。”也就是说,检察机关可以进行调解。但什么具体时间进行,难以肯定。你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调解,即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愿意进行民事赔偿的调解。如果其不愿意,检查机关不能强行进行调解。

2008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