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729058532
- 您好。我在单位的管理岗,薪资是基本工资3000加岗位工资4000加奖金。我产后回到单位,单位先要降低我的职位,我据理力争之后,保留原岗位。但是目前薪资只发基本工资3000了。我的劳动合同并未明确表明工资构成,只写薪资为3000。我目前在哺乳期,拿得出的证据只有之前的工资条。与单位签订的工资异动表(提升底薪为7000的)在单位保留,我并没有。想问下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单位发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仲裁赔偿我应发工资及2n赔偿吗
- 2018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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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嘉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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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公司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迫使您提出解除,据此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及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工资。
- 2018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