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永旺
- 律师阁下:你好!我昨天买了几瓶金威啤酒,在跟上司一起吃饭的时候喝,(还是在当地大商场买的)结果发现那金威啤酒的瓶身竟然是用青岛啤酒的瓶子装灌,瓶身上还有“青岛啤酒”的四个字样;而且瓶身和瓶盖上有两种生产日期:瓶身上是07年1月份、瓶盖是08年1月份,保质期是一年,当即感觉不对留下一瓶没喝。我觉得两大品牌啤酒厂商竟然会发生这么大严重性的错误,害得我被上司嗅骂一顿,以为我贪便宜爱买假货;我今后在公司里将有此阴影而背上污点,升辞加薪都可能与我无缘。我当时留下一瓶啤酒也是因为怕买到假货,喝出问题。请问金威啤酒有没有侵范青岛啤酒的权益,我又能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维护我应有的权益。
- 2008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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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是消费权益的,但是不是商标的
- 2008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