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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老师好,我在一家国有大型化工企业工作,上班7年了。在去年年底公司停车检修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具体情况是:我是当班班长,在给设备灌油期间发现含有大量的水,向我的直接领导汇报后,并且我们共同确实是水的情况下,打开阀门就地排水到现场地沟,应发火灾,我当时就在现场监护,导致我的面部烧伤,现在虽然大伤已经好了,但是还有很多疤痕,特别明显。公司在没有向我了解任何情况,直接下发通报说我是第一责任人,开除我。我觉得特别冤枉,因为我是给领导上报以后才干活的。如果公司这样开除我,我能要求赔偿吗?找谁说理?求律师老师帮我详细解答。
- 2014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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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礼
- 联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 您好,据你案中所述,我觉得此事首先你的受伤可申请工伤认定,先确定工伤。其次要看开除的理由是否确实、是否由依据,对此依据你是否知晓、了解。
我个人感觉如果在此事件中你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并据您所述是经过领导汇报批准的,那么这个责任就不应当由你负责,那么用人单位的开除就是有问题,用人单位应当构成违法解除,对此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继续保持联系。
- 2014年02月10日
- 工伤确定有实效性吗?我现在受伤有20天了,基本上好了,但是还有很明显的烧伤印记。当时听领导的,没有向上面汇报,现在反过来这样对我。我现在还能申报工伤吗?给什么部门上报?
- 2014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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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礼
- 联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最长为1年。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你应该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科去申请办理工伤事宜。
- 2014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