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公司说我不合适现在的职位
[已解答]
0人同问
- 鏈变竴楠
- 3.5是试用期结束日,今天公司说我不适合现有岗位,要求我明天就不用来了,刚才看到报纸上说,必须提前30日一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现在她们只提前了10天通知我,我可以去要求一个月的补偿么?
- 2014年02月24日
-
- 关礼
- 联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有理由的,如员工是否存在违纪、是否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节存在,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单位单方是解除不掉劳动合同的,单位的单方解除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所以是否有补偿的问题需要看单位的解除理由及依据是否充分,如果单位没有确凿的理由及依据,那么用人单位则构成违法解除,那么你就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金,在此提醒要注意收集用人单位解除与你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据之后再提出赔偿请求。
- 2014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