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山老妖
- 供电企业的个别员工为了赶上电费回收工作考核的时限,经常私自为用户垫付电费,每月按时将正常电费和垫付的钱款上缴企业。到人员更替时,欠费问题才显露出来,并造成了很大的矛盾和纠纷。请问,企业、员工、用户各主体在此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和责任义务是什么?
- 2008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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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用户与企业的欠费关系 和 企业与员工的欠款关系
- 2008年09月02日
- 黑山老妖
- 可是企业明令禁止员工为用户垫费,并规定一切垫费行为属员工个人行为,一律视为与用户发生了欠款关系。并在电费回收工作考核时,企业因不了解员工垫付情况而足额支付了员工电费回收奖。在解决此类纠纷时,是否可以按以上关系进行梳理。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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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公司可以按照此处理,但是如果到了诉讼阶段,法院可能不认可的.
- 2008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