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琳
- 今年9月,本人跟一家外语报公司签约,在某大学内推销外语报,担任这所大学的校园代理,同时另一名这所大学的同学也担任这所大学的校园代理。几天的过去后,我们报纸卖完了。跟商家解除了合作关系。但是另一名同学仍然跟商家继续合作 负责今后的发放报纸工作。我们把自己卖出去的发票和名单都交给了他,交易完成。但是几个月后商家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买报纸的同学前来抱怨。那名负责发报纸的同学认为我们应该负责自己卖出去的那些份,但是我们认为我们已经跟商家解除了合作关系,继续跟商家合作的是他,而不是我们。况且当初给发票和名单的时候,他也同意了,现在出问题了反而来找我们。双方僵持不下,请专家分析。谢谢。
- 200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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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兵
- 你好,通过你的介绍,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买报纸的同学和公司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最初你只是代理公司推销报纸,这一代理行为的后果应该由公司来承担,公司负有交货的义务,即使现在公司消失了,诉诸法律你们也是没有责任的。但应该理解,现在订报纸的同学找你也是人之常情。
另,里面的一些细节也是不能忽视的,比如公司是否具有主体经营资质,你们在代理中是否有过失或故意。
- 2009年12月11日
- 李琳
- 我是楼上跟您提到的报纸的同学,还有个事情办的不妥当,想听听您的意见。我卖给同学报纸的时候,在发票上面好心的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电话,现在就有同学给我打电话问要报纸,我应该怎么给她们答复呢?我知道那些报纸回不来了,同学拿不到报纸我心里也很难受。谢谢您的帮助,学生不胜感激。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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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兵
- 说一下你的难处,毕竟公司消失不是你的责任,过错在公司,你也是受害人之一。
- 200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