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赞华
- 我父亲,今年夏天,在一个包工头(我们同村的、没有营业执照)处打工,为一家公司作遮阳(以作点工形式),在近三米高处,没有任何保险装置,且施工电钻钻头有点松的情况下,打孔,在拔出钻头时,因钻头与电钻脱离,身体向后一仰而失控,摔至地面,造成腰椎1、2、3爆炸性骨折,进行手术,至今医疗费由包工头和那家企业支付。但近来,发生变化,一是包工头,声明由他一人承担这起事故,但又没钱。二是那家企业声称和这起事故无关。我想请问专家:一是这起事故三方的责任如何承担。二是最终以法律途径解决,是否还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吗。三是如何进行工伤鉴定(我父亲没签劳务合同),伤残鉴定。
- 200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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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直接找公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的
- 200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