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佟新
- 杨律师您好: 我弟弟是一名职业学校的学生,去年10月被派到一个国企进行实习。在今年元旦的一次工作中,因一汽车司机失职被撞伤,造成左臂骨折,右腿大腿肌肉全部断裂。现已经在医院住院2个月,恢复情况不错。 本来以为这起事故应该是算的工伤,可昨天我去他们的单位也就是汽运公司问了问,他们说这件事已经在交通队立案,按交通事故处理,说如果出院了就给你解决,可是他们老把责任往劳服推,说要是要钱的话也得去找劳服,我就不明白了既然已经是交通事故了是不是跟劳服也没啥关系了。我弟弟在他们单位的工资是300元!
我想问的是 像这种情况 我们应该怎么处理,是不是应该直接向单位要钱 还有实习生这种情况应该要多钱,那300元算是正常的工资吗 ?如果不是的话 他是不是应该算是学生 该怎么解决??谢谢!
- 2008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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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律师理解是工伤的
- 2008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