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日儒
- 汪律师:
您好!我朋友在珠海一家企业工作了8年多了(1999年5月至今),在2006年7月31日上班时,机器把左手第一掌骨碰伤成粉碎性的骨折,鉴定为九级工伤.于2007年6月份医治康复,2007年6月18日正常上班,在上班的时间,她做过各种岗位的工作,上班后不久,合同期满,公司和她签了两个月的合同期(到2007年11月31日止).当时我的朋友就觉得不大对 (因之前一直都是签一年期的合同),当时就去问了分厂的领导,领导说没事,到时再续签就是了,所以当时她也没放在心上.到了2007年11月2日,企业就下发了一份通知给她,说你合同期快到,公司决定不和你续签了,叫她签字确认,她没有签字,去问了分厂的领导, 领导说去问一下公司, 问了后回来说,公司说你受过公伤,身体状况可能不好.后来又去问了几次,公司就要求她写了一份报告书,意思说你为什么不签字.报告意思是她在公司做了这么多年,一直以来没有做过错事,爱岗敬业,任劳任怨,虽然是受了公伤但现在已康复,请公司留她继续工作,但报告已经交了几天,一直没有消息,现离 2007年11月31日时间不多,可是这件事到现在还没有结果.汪律师请问她上班4个多月来,很多岗位都做过,证明她受伤已康复,身体更没有任何的问题,从来也没有人反应过她不能干活或不能干什么岗位之类的活.所以请问这能辞退一个工人吗?
谢谢!
珠海打工仔 何日儒
- 200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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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主张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详情可来电咨询。
- 200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