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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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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l
我是一名合同工,单位实行改革,我填报了一个岗位,单位给我了另外一个岗位,为此我不打算在在此单位做了,可单位说我这是炒了他不属于我落娉,所以不给予赔偿。请问:单位这种说法成立吗?
2003年06月24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真的是这样的。
2003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