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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就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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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琴
阎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我女儿是今年2012年硕士研究毕业生。研三下学年(即2011年11月)到一国企性质的集团实习,2012年6月该集团发送接收函至学校正式录用接收女儿。该接收函上说“---该硕士研究毕业生在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经考核合格,被我集团正式录用接收."但女儿到该集团下属公司上班至今却仍然是实习生,且该集团对今年招收的应届毕业生共30-40人表现好的将在今年十月份转为管培生,还不能属于正式职工。真是郁闷,搞不懂现在国企对应届毕业生的录用制度和规定。女儿在实习期间又喜欢热爱上了这份工作,因此毕业时拒绝了很好的其他签约单位留在了这个集团.现应届毕业生招聘已过,其他好工作招聘除应届生外又要几年的工作经验,女儿再行择业都很难了.您看这个集团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真是痛心呀!
2012年09月11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您好!建议您核实下您女儿与公司签订了何种协议。我的理解是,您女儿已经是该国企的管培生了,应该已经属于正式员工了。管培生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培养模式一般是进入企业最初的几年,不断接受培训,以跨部门轮岗形式全面接触企业运营各方面,通过考核后最终进入管理岗位。管培生是企业培养、选拔人才的一种方式。
2012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