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xc
- 在2004年10月因上班(锰加工),朋友的右脚踝关节上边皮肤出现了溃疡(指母面积大),且周边皮肤同时出现了色素变黑了,于是去县级正规医院治疗,约一个多月,溃疡好了,但皮肤变黑的情况没有得到改善,出院了,办了出院手术,所发生的医用费用企业里报了。又去那厂上班了,一段时间下来,在2006年7月里,在大致相同的位置又出现了溃疡(指母面积大),去了另一家正规医院治疗,做了植皮手术,约20来天后,溃疡算好,但周边部分以及小脚板部分仍在脬肿着,色素变黑还是老样子,不能正常的去田地里劳动呀。到我提问的时候就还这样。虽然厂里报了所发生的医用费用,但现在说不管了,就这样了。请问杨律师,我的朋友还有权利要求做出工伤鉴定吗,也就是时效过期没有?又如何去寻求法律救济呢?
- 200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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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你有权利提出工伤鉴定的 你到劳动局咨询一下是否属于职业病的范围
- 2006年10月19日